离婚后,一方死亡不能分配遗产。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财产分割已经完成。该人财产的继承与原配偶无关,不存在继承问题。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前离婚生效的,原配偶和继承人因婚姻关系终止不再作为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但由于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在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没有赡养老人,可以分到遗产吗?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因此,继承遗产不以赡养父母为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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