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污染环境责任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理等特征上的不良变化,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行为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所谓环境污染责任是指由于环境污染而造成的责任。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二、民法典对环境污染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三、环境污染的特点有哪些
1、公害性,环境污染不受地区,种族,经济条件的影响,一律受害。
2、潜伏性,许多污染不易及时发现,一旦爆发后果严重
3、长久性,许多污染长期连续不断的影响,危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并不易消除。
全文5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