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含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的流动人口。
2、申请当年在苏州市区参加社会保险,并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其子女在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可首次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条件说明:
1、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指经苏州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
2、在校学生(少儿)已通过苏州市区就读托幼机构、学校、参加过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医保)的流动人口子女不需要重新申请积分入医。
所需材料:
1、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申请表(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填写即可)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居住证原件
4、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5、家庭关系证明
6、申请人子女在本市入园、入学的证明
7、其他规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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