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宅基地复垦后变成农业用地的,建房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果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永久吗
宅基地是永久的。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的集体所有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二、农村的老房子能转让吗?
可以转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赠送给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如何处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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