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康证哪些岗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实施条例》,允许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所以说,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也是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的。
健康证检查项目:常规内外科体格检查;肝功能一项(ALT);大便培养(痢疾、伤寒杆菌),胸部透视。
二、相关法律知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中,有关维护人民健康的条款主要有:
第二十一条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
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力。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措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仅从以上几条规定就可体现出政府对人民健康的关怀和重视,从法制上保障了人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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