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哪些国家机关有立法权
我国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主要包括两大类: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与国家行政机关系统。
1.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均享有立法权。这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不同层级的法律、法规。
2.国家行政机关系统中:
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还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也具备立法权,主要制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二、我国立法权的性质是什么
我国立法权的性质具有显著的政治性和相对独立性。
1.立法权作为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种重要权力,它不仅与行政权、司法权在适用范围、运作特点、合法性基础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而且通常与国家的最高权力相联系,体现或代表国家主权或人民主权。
2.立法权具有的政治性质,使得它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3.立法权的相对独立性也确保了其在权力划分中的独特地位,虽然在现代社会中出现了三权之间相互渗透的现象,但立法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仍然得到了有效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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