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人组织的种类都有些什么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五)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六)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八)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九)符合本条规定的其他组织。
二、民法典关于非法人组织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中第四节都是关于非法人组织的法律规定,包含了非法人组织的设立、解散、债务承担、清算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三条: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第一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第一百零八条:非法人组织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三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三、民法典的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有哪些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三条【非法人组织的设立程序】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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