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间期工资计算方式有哪些
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薪资水平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确立了一项基本原则,即该薪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内部相同职位及同档次薪资的80%或经劳务双方协商达成的预定薪资数额;与此同时,它也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设定的最低工资水平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工资”的定义涵盖了各种补贴福利,然而,在最低工资的核算过程中并不包含此类福利项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间期辞退员工必须要补偿吗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不足六个月的情况下,若公司决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费用。即无论在本企业实习时间为一个月、两个月或六个月,只要公司单方面做出解雇决定,均须予以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2、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同样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权益。
然而,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遭解雇,则无权获得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明确规定,员工于试用期间的薪资待遇,必须不低于用人单位同类型岗位之最底层薪资标准或与劳资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的薪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亦须确保其薪资待遇高于当地所设定之最低工资标准。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此处所提及的“薪资”,不仅涵盖了各类津贴及福利待遇,然而在计算最低工资时,这些福利待遇并不被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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