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以其个人所有的全部资产为担保来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此,若在实践中该法人(此处特指公司企业)由于某些原因未能按约定期限还款,债权人(仍然特指公司企业)便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而请求法人(即诉讼中的被告方)履行他们应尽的偿债义务。
在此种情形下,债权人(即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作为原告起诉人,法人(即应诉方)则作为被告方参与法庭审理。
关于具体的裁判依据,我们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解和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