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试用期,却不给试用期三天的工资违法吗
此举违法。
劳工有权寻求雇主对其应得的这三日薪资进行结算支付,或者可以求助于劳动监管机构助己维权。
企业需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中的规定,按照确定好的日期全额支付给员工相应的薪酬(且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每个月至少要支付一次。
如有未能及时支付的情况发生,劳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向劳动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即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申诉,劳动监察大队将依法责令雇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欠款,如果逾期仍未支付,劳工可以请求追加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金比例为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
在提出申诉时,劳工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与欠薪有关的详细证据。
劳工还可以以雇主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理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若劳工仍然希望保持劳动关系,则可以仅请求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试用期被辞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
在试用期内被解雇时,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必须提前告知多少天数,只是对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的情况做出明确要求——需提前三天向所在单位提出正式申请。
若涉及到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进行的裁员,则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给予拟被辞退者知会,亦或在额外支付该员工一个月薪酬之后方可予以解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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