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特点有预防对象的特殊性,预防主体的多样性等。未成年犯罪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国家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特点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有以下特点:
1.预防对象的特殊性;
2.预防主体的多样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预防内容的双重性。既规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初犯预防,又规定了预防末成年人犯罪的再犯预防;
4.预防方法的复杂性。预防方法,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保护性预防方法。
二、未成年犯罪是否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未成年犯罪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就是为了减少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之前的犯罪记录对成年后的影响,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三、未成年犯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未成年犯罪犯罪可以取保候审,但需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n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n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全文9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