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税务部门为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纳税人的监督,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税收工作,促进为政清廉而建立的一项制度。
其主要内容是:
(1)税法公开。向群众及时公布有关的税收政策、法规、条例和制度。公开办法可采取组织学习、辅导、咨询,发放材料、报纸和广播电视公告等形式,群众依法监督。
(2)征管公开。将纳税程序和征收办法公开。可采取挂牌、图示、印制纳税须知等形式,使纳税人对应缴何种税。如何计税、如何缴纳等做到心中有数。
(3)处罚公开。对税务违章行为的处理,要将处理程序、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及罚款凭证以书面形式通知和交纳税人,税务机关对处理过程要留有记录和存查凭证。使被罚人清楚为何受罚、税务机关是如何处罚的。并做到有据可查。
(4)“减免”公开。通过宜传,使纳税人明白国家有关减免税的政策规定、减免对象。减免税批准权限、办理减免税的程序及手续。以便群众申办和监督税收减免。
(5)纪律公开。要把税务人员守则“十条”和“五要、十不准”公布于众。经常召开群众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实行挂牌服务,建立接待日制度,聘请兼职监督员,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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