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各地不同。
例如攀枝花:(一)生活垃圾1.居民住户(含暂住户):6元/户月;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士兵除外)、学校(学生除外)、医院(医疗废弃物除外)、暂住人口:2元/人月;3.生产经营性单位、个体经营者(含独立对外经营的机动车停车场):(1)按垃圾量征收,90元/吨;(2)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商业网点(商场、商店、修理店)100(含100)以下的0.9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茶楼、美容、美发、娱乐业0.90元/月;临时摊点、流动摊点1.00元/个天;宾馆、招待所、旅社1.50元/床月;集贸市场、餐饮业1.20元/月;车站、港口、机场、停车场(点)200(含200)以下的0.9元/月,超过200的0.30元/月;洗车场、站、点1.00元/月;生产企业100(含100)以下的0.6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以上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垃圾处理费的,低于10的按10计算征收。4.自收自运生活垃圾的45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二)建筑垃圾和渣土:建筑垃圾和渣土50元/吨;自收自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的10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
垃圾处理费不交产生什么后果
垃圾处理费不交会产生被罚款的后果。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攀枝花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东区、西区、仁和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标准(一)生活垃圾1.居民住户(含暂住户):6元/户月;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士兵除外)、学校(学生除外)、医院(医疗废弃物除外)、暂住人口:2元/人月;3.生产经营性单位、个体经营者(含独立对外经营的机动车停车场):(1)按垃圾量征收,90元/吨;(2)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商业网点(商场、商店、修理店)100(含100)以下的0.9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茶楼、美容、美发、娱乐业0.90元/月;临时摊点、流动摊点1.00元/个天;宾馆、招待所、旅社1.50元/床月;集贸市场、餐饮业1.20元/月;车站、港口、机场、停车场(点)200(含200)以下的0.9元/月,超过200的0.30元/月;洗车场、站、点1.00元/月;生产企业100(含100)以下的0.6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以上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垃圾处理费的,低于10的按10计算征收。4.自收自运生活垃圾的45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二)建筑垃圾和渣土建筑垃圾和渣土50元/吨;自收自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的10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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