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擅自生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的,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和违法所得。未经公安部门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处以罚款1万元以下,并由公安部门没收违法运输烟花爆竹活动。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卖烟花爆竹怎么处理
非法卖烟花爆竹处理,具体如下:
1、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2、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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