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写借条吗注意什么区别
一般来说,借条要写明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时长,借款用途、借款利息、借款逾期的违约责任、要是有担保人的还要写明担保的期限和责任。借款协议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但是人的名字及相关情况。
(二)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必须合法而且最好是明确写在借条中,这样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在法院审理时还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三)借款金额。
(四)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也可以不约定,不约定一般就认为是没有利息,注意约定的利息可以高于银行利息但是不能超过四倍,否则超出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五)借款期限。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例如,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需要借款人和出借人本人签字。借款协议一般是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借款合同符合什么条件才有效
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
(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三)合同内容合法;
(四)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一般有效条件是最基本的条件,也是所有民事合同共同适用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三个一般条件才能有效:
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是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对民间借贷而言,其中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最需要强调的。
三、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要请律师书写起诉状的话,必须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收取一定的费用,只不过说具体的收费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大多数请律师来书写起诉状,大概是在几百元到几千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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