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奖金算工资吗?
时间:2023-01-27 17:47:06 5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劳动者的奖金算工资吗?

算工资,奖金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之一。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劳动者获得工资的形式有哪些?

1、通过银行间接把工资发放到职工手中。

2、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到员工手中。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种形式。

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

三、公司不给劳动者工资怎么办?

(一)通过法院的判决,强制公司支付工资

向法院提起起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除此以外,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加付赔偿金。

(二)收集、保留证据,依托劳动执法部门解决

1、收集企业拖欠工资的证据,以证据为基础,投诉其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仲裁的结果,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者的奖金算工资,公司发放工资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银行卡间接的把工资发到员工的手中,另一种是以现金的方式直接的把工资发到员工手中。支付工资的标准需要在劳动合同中有所约定,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n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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