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第一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了比国家规定位阶低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第二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但该国家规定未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并且刑事司法解释也未将该行为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第三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并且该国家规定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刑事司法解释未将该行为明确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比如无照经营行为。
故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罪中,不同的行为,只有刑事司法解释明确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才构成犯罪,其立案标准也是不同的,应当根据具体的司法解释予以认定。
一、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的规定犯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二、非法经营罪量刑情节的认定
1、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片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2、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20000份或者期刊20000本或者图书10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2000张(盒)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报纸60000份或者期刊60000本或者图书20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60000张(盒)以上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
4、非法经营数额在1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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