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补偿,应当明确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相关内容,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飞机延误赔偿流程
航班延误险,是指投保人(旅客)根据航班延误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当合同约定的航班延误情况发生时,保险人(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从法律性质上分析,航班延误险属于商业保险、自愿保险和财产保险,以**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航班延误保险条款来具体解读航班延误保险的主要内容。
若航班落地时间延误2小时以上(不包括2小时),无论任何原因、无需任何证明,旅客便可获得航班延误险理赔(即可额外享受200元补偿)。
依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承运人应当制定并公布运输总条件,明确航班出港延误及取消后的旅客服务内容,并在购票环节中明确告知旅客。
国内承运人的运输总条件中应当包括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若给予补偿,应当明确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承运人应当积极探索航班延误保险等救济途径,建立航班延误保险理赔机制。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承运人应当制定并公布运输总条件,明确航班出港延误及取消后的旅客服务内容,并在购票环节中明确告知旅客。国内承运人的运输总条件中应当包括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若给予补偿,应当明确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相关内容。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发生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后,承运人或者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按照下列情形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一)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二)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三)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四)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民航总局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除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航班不正常情况下的服务工作之外,还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含)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航空公司应根据并尊重旅客本人的意愿和选择,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为避免进一步延误影响后续航班和旅客,防止空勤人员疲劳驾驶形成飞行安全隐患,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取登记、信函寄回等方便旅客的办法完成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方法和方案由各航空公司在此框架下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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