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痕迹鉴定不是交警鉴定的,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技术鉴定部负责的,车辆痕迹鉴定的流程是:
1、由办案人在案发72小时内,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委托书,并由办案人亲自送到鉴定大厅技术科登记,对需要做车辆、物品及人员的司法鉴定的事故,必须由办案人及双方当事人三方同时到场,并签字方可生效。
2、对拒绝到场的当一人或一方拒绝签字的,办案民警写出情况说明要报领导签字。
3、领取鉴定报告书,一般必须由办案人亲自到技术科领取。
一、车辆痕迹鉴定有哪些作用?
1、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分析判断车辆来去现场的方向和路线,布置追缉或堵截,为侦查工作指明方向。
2、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分析推断车辆的种类,为侦查提供线索,缩小侦查工作的范围。
3、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确定现场车辆痕迹是否嫌疑车辆所留。为查明事实,追究责任,提供依据。
二、车辆痕迹鉴定的方法是怎样的?
1、车辆痕迹鉴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足迹、工具及其它痕迹基本相同。首先确定种类特征是否相同,确定种类特征同一后,再根据痕迹反映的个别特征(如轮胎上的磨损、切口、孔洞、补丁等特征出现的部位、大小、形状及相互关系。)进行比较检验。如果个别特征总合反映一致,即可作出认定同一的结论。
2、车辆痕迹除利用形象特征检验外,还应对车辆痕迹中发现的其它附着物、油漆等以及微量物质进行理化检验,确定这些物证与车辆的关系。
3、车辆痕迹鉴定前,要注意了解嫌疑车辆在发案或肇事后,是否修理或更换过轮胎及其它部件。以防止鉴定结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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