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需要带什么
时间:2023-05-28 19:52:12 27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办理材料

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签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签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签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签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二、办理地点

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

三、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2017年)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6号)(2017年)

第二十九条受纳建筑垃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受纳前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横琴分厅(http://wsbs.hengqin.gov.cn/index.jsp,个人事项,部门服务,珠海市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进行网上申请;

2、预受理,审查是否符合受理基本条件。;

3、受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4、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核发同意许可或证书。

5、审查环节结束后,本次流程结束,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做出审批结果后,窗口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

特殊环节

全文8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国务院 最新知识
针对横琴新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需要带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横琴新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需要带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