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了盗窃行为之后将所窃得之物品以一万元售出,这种情况通常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属于盗窃罪中“数额较大”这一情形范畴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特定类型的盗窃行为,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对犯罪分子的量刑裁决往往是基于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包括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分子的认罪悔过表现、是否有主动退还赃款和赔偿损失等行为等等。
如果犯罪分子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有其他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或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积极退还赃款、获得受害人谅解等酌情从轻处罚的表现,那么他们可能会在法律规定的刑罚范围内得到相应的从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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