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置偷税漏税行为
偷税行为的处理:
1.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偷税漏税办案程序
1.立案
税务机关对受理的税务案件,都要听取知情人和有关单位及群众的意见,根据违章情况确定查处办法。
(1)对违章事实比较清楚、情节轻微、数额较小、不需要组织调查即可定性的税务案件,可不立案。
(2)对违章行为比较严重、情节恶劣、案情复杂、数额较大、涉及面广、影响较大、需要组织调查处理的税务案件,均应立案。具体立案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本地情况确定。
(3)对需要立案查处的税务案件,由主管税务机关的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员提出税务案件立案报告,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立案调查。
2.调查。立案后,办案税务机关应组成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经领导同意后实施。
3.处理
(1)对一切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都应按照《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对立案查处的税务案件,都应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严格审议。
(2)对被查处对象主动交待的税务违章问题,可根据其书面交待的违章事实进行处理。如核实后发现交代不实的,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被查处对象拒不承认而证据确凿的税务案件,可定案处理。
4.复议。
三、怎么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
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3.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励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税务违法事实证据。涉税举报要提供的证据,应当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等等等,原件复印件均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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