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具体保密期限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保密法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确定;不能确定保密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计算;不能标明制发口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保密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
提供国家秘密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有何区别
1、犯罪的主体不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于渎职犯罪,其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在少数情况下,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不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侵犯的是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的是国家的保密制度。
3、侵犯的对象不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泄露的对象是国家秘密和情报,包括国家的绝密、机密、秘密三种级别的秘密和除国家秘密以外的一切可被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利用而危害我国安全的情况、资料、消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所泄露的对象只限于绝密和机密这两个密级的国家秘密,不包括秘密级的国家秘密和其他情报。
4、秘密的去向不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要求行为人明知秘密的去向是给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仅限于泄露给境内人员。
5、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客观方面只要具备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这四种表现形式之一就构成犯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则只要求有泄露秘密的行为就可以。
6、犯罪成立的后果要求不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不要求出现什么特定结果,只要实施了客观方面要求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则要求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这里的情节严重是从泄露国家秘密的密级、种类、数量,行为人的动机、目的、方法,该行为造成的或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诸方面全面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十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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