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能申请到法律援助。
一、劳动监察不撤诉对老板有什么影响
劳动监察不撤诉对老板的影响是劳动监察大队可对公司作出处理,甚至可给予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法规定一天最多工作多少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一天的工作时间如下:
1、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2、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八小时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因此每日合计不超过11个小时;
4、加班每月不超过36个小时,即最多12天里可以每天上班11个小时。
一、公司有以下行为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2、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3、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4、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
总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天最多工作8小时。法律的具体规定是正常工资每日不超过8小时,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因此每日合计不超过11个小时,但最多12天里可以每天上班11个小时。而如果存在加班的,则应该依法进行加班费的给予。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执行董事劳动合同必须签吗
执行董事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签,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执行董事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2、如果执行董事不是公司股东,与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
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8、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二、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如下: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执行董事劳动合同是不是必须签,要根据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来确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享受劳动报酬等八项权利。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投诉、调解、劳动仲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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