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屋买卖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不可买卖;如下: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第四十条所有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使用权房即是对他人的房屋占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权人只能转让使用权,且不得损害所有权人权益。
房屋买卖过程中离婚
夫妻共同买房的,应当认定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的,房产的归属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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