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权利的一方享有探视权,探视权时间和地点等的约定可以协商,但是要听取孩子的意见,探视时间不宜过多,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出现不利于孩子健康的情形,应当终止探视权。
一、离婚后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法律支持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法律支持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但是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1)协议应该明确、具体,并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2)轮流抚养时限应注意的问题。轮流抚养时限,包括轮流抚养的期限、终期、每次轮流的时间周期。轮流的周期不宜过短,也不宜太长。(3)抚养费用的承担。轮流抚养子女并不意味着在一方直接抚养时,可以免除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义务。(4)探视权的行使。在探视权利上,一方直接抚养时,应保证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这有利于加强父母与子女的感情联系,是保持双方轮流抚养的连续性,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措施。(5)联系方式的约定。双方离婚后保持一定的联系、沟通,是保证子女健康成长的必要过程。
二、离婚后有孩子探视权吗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子女进行看望的权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也就是说,对于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合法权利,除非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不然任何人都不能阻止这一权利的实现。但是法律对探视时间,没有作具体的规定,需要双方的协商来决定,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只能走法律的程序了,通过法院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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