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一直不还,失信人员不是永久的,符合条件的可以删除。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以及确定义务;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标准。
有还钱还会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吗
并不是所有不履行义务的人,都会上黑名单的。在法院失信黑名单上的,都是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全文6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