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交通肇事罪概念与相关规定的根本法源。此罪行特指行为人在实施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严重违反交通运输的管理法规,因此而导致极其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他人生命的严重伤害或丧失,以及导致公共或私人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这也是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中,对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追责所确立的基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