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离婚办理在哪里
外地离婚办理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起诉离婚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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