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先生问:我随旅行社出国旅游时交纳了8万元押金。回国后旅行社拒绝返还押金,要求我们将签证、机票等交还给旅行社。请问旅行社的要求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押金的交付和返还属于旅游服务合同的内容。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在双方签订的旅游服务合同中约定了返还押金的条件和方式且该项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应当严格遵守。
因此,是否应当将签证及机票交给旅行社要看合同中是否有专门约定。如果有则你需要交付签证及机票,否则旅行社借口未交付相关证照票据而拒绝返还押金属于以不正当理由扣留消费者押金,你可以向相关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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