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与法人无关。如果该债务是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发生的,则属于法人的债务,需要由法人承担。
法人失踪的债务怎么办
我国的公司法规定,通常情况下,法人失踪后,需要立刻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变更法人代表、印章和其他的请求。此外需要选出新的法人代表,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全体股东签字后,在股东会作出决定的30天内,要向原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请求。之后新法人就可以处理公司债务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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