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一、盗窃罪怎么变成抢劫罪
根据我国法律条文规定,偷东西还真有可能变成抢劫东西,这就是俗称的盗转抢情形。认定盗转抢主要有两处法律的依据。
1、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那么就会依照抢劫罪来定罪处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的规定:行为人实施了盗窃,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凶器或者以凶器相威胁的,那么可以按抢劫罪来定罪处罚。
当然,并不是说小偷就必然会转化成抢劫。那么根据刑法条文,转化型抢劫要求行为人必须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这三种,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二、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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