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判什么刑事处罚不会留下案底?
1、盗窃不管判什么刑事处罚都会留下案底。
只要罪名成立,不管被判处有期徒刑、还是其他的刑事处罚,都会留下案底。
2、刑事处罚包括如下内容:
(1)主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二、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什么区别?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包括处罚适用前提不同、处罚适用的依据不同等
1、处罚适用前提不同
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作出的;而刑事处罚是针对犯罪作出的,根据《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处罚适用的依据不同
行政处罚适用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而刑事处罚适用的依据只能是法律,这是因为关于《刑法》的规定,是国家的专属立法权,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都无权设定刑事处罚条款。
3、处罚实施机关不同
行政处罚在我国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此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而刑事处罚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权范畴,因此只能由人民法院实施。
4、处罚的种类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从种类上说主要有人身罚和财产罚两类,而人身罚是刑罚的重点。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从种类上说虽包括了人身罚、财产同、申诫罚和能力罚四大类,但重点绝不在人身罚,因而行政处罚所规定的人身罚较之刑事处罚要轻得多。
5、违法者主观状态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
在刑事处罚中,行为人的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对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影响很大,是判断罪与非罪、此罪和彼罪的重要因素。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就显得不那么重要,只要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就可以认为是已构成了行政违法,就可以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不必过细地研究这一违法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
6、处罚的作用不同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虽然对违法者都有惩戒和教育的双重作用,但侧重点不同。行政处罚是对有违反国家行政管理秩序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者进行的处罚,它注重的是对违法者的教育,制裁只是教育的一种方式,纠正违法行为才是行政处罚的真正目的,只要客观上达到了这个目的,行政处罚的作用也就达到了。而刑事处罚,针对的是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分子作出的,因此它更注重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制裁犯罪分子是刑罚的主要功能,当然在制裁的过程中也包含着对违法者的教育,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但要给予制止和纠正,而且必须要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制裁。
三、被拘留所拘留会有案底吗?
1、被拘留所拘留不会有案底。
拘留所关押的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公民。
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询到的,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于移民,出国等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
司法拘留,是由人民法院对于故意违反捣乱司法程序人员的一种处罚,受到司法拘留的人影响政审,但不会留下案底。司法拘留是由法院依照法律对妨碍诉讼的行为适用的一种司法处罚,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2、适用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时,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
报请院长审查批准,然后,制作拘留决定书,交司法警察执行。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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