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配合执法辱骂民警怎么处理?
不配合执法辱骂民警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警察的执法原则有哪些?
1、依法行政原则
(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三)控制自由裁量权;
(四)对违法、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保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2、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原则
(一)公开;
公安行政执法公开原则是指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
(二)公正;
公安行政执法公正原则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待不同身份、民族、性别和不同信仰的行政相对人。
(三)公平;
“同样的案件应受到同样对待”“一事不再罚”等。
(四)合理;
其一,公安机关自由裁量行为的动机符合法律的目的。
其二,公安机关自由裁量行为须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
其三,公安机关自由裁量行为的内容要合乎情理。
其四,公安行政执法程序正当。
3、效率原则
公安行政执法的效率原则是指公安机关在行使其职能时,要力争以尽可能快的时间,尽可能少的人员,尽可能低的经济耗费,办尽可能多的事,取
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4、依法接受监督的原则
依法接受监督的原则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开展公安行政执法工作,要依法接受党的监督,依法接受行政监督,依法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和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依法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依法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依法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依法接受舆论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n(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n(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n(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n(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n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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