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1、出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子女,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补签的《出生医学证明》)。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1、中国公民在国内出生的子女报出生户口登记,本着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在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报出生户口登记。生父母常住户口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可在单位集体户办理报出生户口登记。2、生父母均为现役军人的新生婴儿,可在部队所在地派出所单独落户,也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将打印的户口页交付申请人。
石家庄公租房
新就业人员的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1、具有石家庄市,县、区城镇常住户口;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4、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申请人父母为申请地城镇户籍的,其父母必须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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