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应提供的材料和手续是: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提交书面离婚协议、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办理协议离婚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时,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结婚证;
2、本人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上本人页面上须有户口专用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离婚协议书三份(电脑打印,A4大小纸张);
5、每人两张二寸单人彩色免冠半身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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