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刑事案件定案的依据:
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证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作为证人的证据。
三、物证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形状和特征,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只要注册成功之后那么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对于保护的时间也是有限制性,而且最长的年限也只有十年,如果超过了此期限没有选择续展,那么将不会再受到法律保护,即使他人使用此商标,那么也是不能以侵权的名誉向法院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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