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姚晓英
“欢迎你到微博上来找我。”令记者没有想到的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姚晓英十分热衷于“织围脖”(微博),她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要提的建议发在自己的微博上征求广大网民的意见。
“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尊重著作权。”她在微博上写道,“无论是作家还是读者,都应该树立良好的著作权保护意识,树立尊重原创的意识。”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她的一项建议是有关文化产业的。她认为,发展文化产业要以保护著作权为基础,同时要最大限度地让更多的社会群体参与文化产业的发展,享受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成果,比如要更多地考虑农村和农民。
姚晓英认为,就文化产业的发展而言,我国的确存在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别,但近年来由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农村的文化“硬件”在不断改善,农民的文化生活在不断丰富,这都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姚晓英还主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她认为非遗是文化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与前不久刚刚通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精神是一致的。2009年,她结合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在2009年的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了《国家应加大对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建议。她建议国家充分考虑西部经济发展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实际困难,对进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给予相应的配套保护资金。她与其他代表的同类建议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从2010年起,国家每年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传承人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西部有些地区也在积极推进地方立法,以地方法规的形式保护这些民族文化遗产。
“农村的文化设施建设应继续得到重视和加强。”姚晓英对于发展文化产业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建议,一方面让农村和农民的文化生活得到更多地重视,一方面在亿万农民中树立良好的版权意识。“这等于给未来的文化产业打下了健康发展的基础。”(知识产权报特派记者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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