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家赔偿纠纷案件而言,其诉讼期限为两年,此规定自国家行政部门及其附属机构实施职务行为并被证实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之日开始计算,然而在羁押期内则不得纳入衡量范围之内。若赔偿申请者在整个法律诉讼有效期(即前述两年内)的最后六个月阶段内,由于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或其他极端困难导致其无法行使赔偿请求权,那么相关期限将会暂停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