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和股权变更可以一起做,但是实践中最好是分开做,因为减资的手续更为繁杂,其还要出具相应的减资报告,并且还有时还涉及到股权的优先购买等问题。减资的原因大致有五个,分别是一次性偿付累计债务,调整过多的资本,增派股息,公司的合并与公司的分离。
一、减资和股权变更可以一起做吗
减资和股权变更可以一起做,但是减资是需要出具减资报告的,所以股权变更和减资最好是分开做比较好。《公司法》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二、减资的原因
企业减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
2.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额资金,步入正轨后,资金则有可能过剩,因此亦需减资。
3.增派股息。由于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额进行分派的,所以减少资本就能增加股息。
4.公司合并。这通常是在公司资产平衡时进行。
5.分离部分。将公司中某些部门分离独立时,资产也随之分离,这对企业来说也是减资。
三、减资的方法
减资的方法有两种:
1.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公司通常采用回购的方式来减少出资或者股份。通过回购方式减少资本,应当在回购后10日内将所回购的股份注销。
2.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减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发还,对已缴足的出资,将其一部分返还给股东,一种是合并,在公司亏损时,依出资比例减少每一股东出资,以抵消应弥补的资本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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