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副驾驶不是车辆驾驶人,不存在肇事逃逸的问题。如果副驾驶人是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而怂恿、指使驾驶人逃逸,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依法予以惩处。
1、副驾座上的人是“乘车人”,与肇事无关,除非他指使驾驶员违章。
2、乘车人应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有义务提供信息,不得隐瞒、伪造证据,否则涉嫌包庇。
3、确实不了解情况,无责任。自身也受损失的,也是受害人,也可以获得赔偿。
一、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和法律责任是什么?
1、责任认定: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当事人本来可能只承担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了并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逃逸人就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损害赔偿:交通肇事逃逸的,即使肇事机动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按保险合同的通常约定,保险公司也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全部赔偿责任将由赔偿义务人承担。
3、行政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不分事故等级和损害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4、刑事责任: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逃逸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严重后果或违法情节并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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