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意向书是双方的一种约定,但不具有劳动合同那样的法律效力,只是约定什么时候报到等等。聘用意向书中向被告发出的信息并不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可以不去报到也不算违约的,因为这只是双方的一种意向而已。并且,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是不允许约定违约金的,除非关于培训和保密方面的事项。
一、签几年的劳动合同有违约金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没有关系。
除了服务期与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除以下情形外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是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二、员工在什么情况下要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并且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金数额。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辞职的,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关于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条款的,劳动者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违反该义务的应当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三、民法典辞职有哪些违约金规定
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法律只是限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法律并不限制。当劳动合同约定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时,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需按约定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综上,在一般的情况下,员工辞职是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只有员工在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才要对该企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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