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人们常说的“铁饭碗”。若要讲其的好,待遇好,工作稳定,假期多、日常开销也有报销等等,但有一点国家是不包容不允许也是最敏感的犯罪。公务员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据情节认定该公务员是否要接受刑事处罚,但党内处分是无法避免的,情节严重的会实行“双开”原则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
公务员政纪处分的追究时效
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除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还需要遵守相关的纪律规定,如果违反纪律规定的,对违纪人员可以进行纪律处罚。对国家行政机关人员有违纪行为的,应该给予处罚,但处罚前已经退休的不予处罚,而行政处罚的期限为二年,超过二年不再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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