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及申请条件BsinessProfile
根据《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16号)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办理地点Offices
大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账户管理部门
办理流程WorkProcesses
外国人所在用人单位办理医疗保险销户手续后持相关资料到账户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办理材料Handlingofmaterials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医保中心出具的《参保人员变动通知单;
5.用人单位提供《辽宁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
6.单位提供其银行账号信息并加盖公章,银行账户名称需与单位名称基本一致,如不一致,需写明原因(银企互联方式单位结算);
7.领取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银企互联方式个人结算)。
设定依据Policybasisfor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16号)
3.《关于做好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3号)
全文6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