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没有。只要父母一直健在,所有权一直归父母所有,儿媳或女婿就一直没份。如果父母有一方死亡,或双亡,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了父母遗产的话,如果父母没有遗嘱专门指定由儿子或女儿个人继承的话,则属于儿子或女儿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儿媳或女婿就有份了。
一、继承房产儿媳妇有份吗
继承房产儿媳妇不一定有份。如果是儿子健在的情况下,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儿子继承的遗产,在没有明确表示的情况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则需要平均分割;如果是丧偶儿媳,并且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是有权分割遗产的。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父母继承父母的遗产儿子有份吗
儿子继承遗产儿媳妇没有份额。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如果没有规定属一方所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三、父母的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
父母的房产女婿是否有继承权,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那么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有遗嘱表示由女婿继承遗产,则按照遗嘱的内容办理,父母的房产女婿有继承权。
一、公证遗嘱的办理流程如下:
1、立遗嘱人明确遗嘱内容后,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分配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3、公证处受理后,立遗嘱人清晰阐述其遗嘱意愿,并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
4、领取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
二、遗嘱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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