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拘留对象是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其次,有法定紧急情况之一。在刑事拘留期间原则上亲属不可以探视,但可以委托辩护律师进行会见,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正当权利,侦查机关在接到律师会见函后应当依法安排会见。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少不得超过48小时。《律师法》还明确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相关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监视。因此,如果家属被刑事拘留,原则上不能探视,只能委托律师会见。法律规定:《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律师有权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相关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监视。
刑事拘留之后可以探视吗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其家属或其他近亲属不能探视,只能委托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准确地说,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直至法院作出判决期间,犯罪嫌疑人无论是因拘留、逮捕等原因被刑事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朋友都不能探视犯罪嫌疑人。这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都没有被定罪,允许其家属、朋友探视可能对案件事实的侦查、案件的审理产生影响。同时,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期间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委托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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