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内跨市医保报销方法如下:
1、异地就医者需要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异地安置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
2、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
3、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若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
4、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
5、当事人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将相关报销单据邮寄回原来的所在城市进行报销,也可以让家人在原来的所在城市帮助报销。报销的标准等问题就会还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定,相关款项可由家人代领,也可自行设立相关账户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跨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总而言之,跨市异地报销,起付款项为500元的,报销比例为65%,且医治后可按照上述的流程进行报销,详细的内容请回看全文。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若在当地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都可以申请报销,报销人只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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