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律师补充:
我国一审法院不准许离婚的常见理由:被告不同意离婚,说明双方感情并未真正破裂,有和好可能;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实属正常,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已破裂;双方结婚多年,生育有子女,说明感情基础牢固,无不可调和矛盾;孩子现在年幼,需要父母关心照顾和家庭温暖,故不准许离婚;被告有特殊困难,双方应正视矛盾,共同克服困难,故不准离婚;原告初次离婚,被告未应诉答辩,不宜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分居时间较短,虽然偶有矛盾,但尚未彻底破裂;双方应真诚相待,改正各自缺点和不足,建立美好家庭;首判不准离婚后,分居未满1年,再次起诉离婚,仍没有提交证据;分居并非因双方感情不和,故不准许离婚;说对方家暴,但没有提交证据,故驳回离婚诉求;说存在吸毒和分居情形,但未提供证据,故予以驳回;说对方赌博屡教不改,但未提供证据,故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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