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非成都籍居民: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48×33毫米,白色背景)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交验监护人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及监护证明,军人交验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3、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4、申领护照的申请人须亲自到场提交申请,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一名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十六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的除外;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6、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因过期失效重新申请的,新护照上将加注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号码,也可以申请在该加注项上打印其他两个曾持普通护照的号码。
非成都籍居民还需提供:
1、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就学人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配偶、子女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
外省户籍:
一般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薄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我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至今的证明(补缴除外);可办理护照。办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
大学生: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薄及我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证明格式请前往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官网下载填写并盖学校教务处行政章或学校行政大章)可前往成都市出入境大厅办理。30日取证。首次办证160元。
省外户籍补发护照: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薄、原护照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我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至今的证明(补缴除外);可前往成都出入境大厅办理。办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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