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部门:综合业务科
二、申领程序:
(一)企业申领
企业到综合业务科领取《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填写完毕;
(二)实地考核
综合业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企业是否具备生产和检验条件等基本能力进行考核并作出结论,签署是否同意领证的意见。
(三)抽样检测
对考核同意领证的企业由综合业务科会同质检中心或委托质检中心进行抽样、检测。
(四)发放合格证
对检测合格的产品,发放《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
三、办理时限
实地考核和抽样工作须在工作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收费依据:
检测费的收取按浙价费(1993)26号
浙价费取(92)198号
浙价费联(94)17号
浙价费联(1999)4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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